野菊

nduo 2020-07-21 1080 0条评论
苦竹园南椒坞边,微香冉冉泪涓涓。
已悲节物同寒雁,忍委芳心与暮蝉。
细路独来当此夕,清尊相伴省他年。
紫云新苑移花处,不取霜栽近御筵。

译文及注释

译文
从一片苦竹园漫步向南,来到起伏的椒坞边。野菊的微香四处飘散,花上的秋露似泪珠点点。
令人同情的野菊寂寞无伴,如同寒风中飞行的孤雁。满腹惜花心情有口难言,怎忍心托付傍晚的暮蝉?
夕阳中有一条弯曲的小路,我独自走来徘徊无数。一只酒杯与我亲密相伴,乘着酒兴将往事浮想联翩。
紫云东来,随风飘荡,御苑移花,充满吉祥。但是野菊却受人轻待,无人选栽排斥在御筵之外。

注释
苦竹:指野菊托根在辛苦之地。竹为苦竹,而椒味辛辣,皆以喻愁恨。
椒:灌木名。坞:四周高中间低的地方。
泪涓涓:形容花上的露珠、水滴。
节物:具有季节性的景物。
芳心:惜花之心。与:同。
清尊:指当年顾遇。省:察记。
省他年:回忆往事。
紫云:指中书省。开元元年曾改中书省为紫薇省,令日紫薇令。此指令狐绚移官内职,任中书舍人。
不取:对令狐绚不加提携表示怨望。霜栽:指傲霜的秋菊。
御筵:宫中筵席。

野菊


赏析

  开篇点出野菊生长环境的压抑,“苦竹”与“椒坞”,虽有“微香”但已难禁孤独之泪。“已悲节物同寒雁”把生于寒秋看成是菊花的悲惨命运抒情主人公形象自颈联介入,“细路独来”点明其与野菊同命相怜之苦,最后一句“不取霜栽近御筵”尽显怨愤压抑的情绪。全诗触景感怀咏物托意,很能反映诗人当时的思想状况。

  诗一开头:“苦竹园南椒坞边”,点出野菊所处的环境:它的北面是苦竹园,而且还有椒坞在旁。竹的味道那么苦,椒的味道又那么辣,苦、辣之味包裹着菊花。托根在这样的辛苦之地。它的处境多么艰辛啊!所以,诗便很自然地引出第二句:“微香冉冉泪涓涓。”由于环境恶劣。本来花气袭人的野菊只能散发出细细的微香,所以它难免要清泪涓涓。不断洒落了。同时,野菊的辛苦遭逢还不仅仅是境遇不好.它又生不逢时:它生于萧飒衰败的寒秋,蓓蕾一开,便受风刀霜剑的摧残,实在太不幸了。

  不过,菊花毕竟是花中的强者,它是决不会甘于寂寞的,因此诗又生出下边两句:“已悲节物同寒雁,忍委芳心与暮蝉。”在诗人看来,菊,作为百花之一,它也应该得到温暖,也应该有其“春风得意”之时,可是它却处于寒秋,“蕊寒香冷”(黄巢《菊花》),备受风霜困扰,如同寒雁羁栖,这已经是够可悲可叹的了,可它又怎么能够敛香隐迹,甘心与暮秋的寒蝉一样寂寞下去呢?

  以上四句,明里句句写的是野菊,但实际上句句都是在写自己:野菊托根于辛苦之地,花发于西风落叶之时,倍受苦寒,这是诗人命运的生动写照。李商隐生于晚唐末世,可谓生不逢时。入仕以后.又一直处于牛李党争的夹缝之中,后又被牵连进去,遭受排挤和打击,郁郁不得志。但是又不甘潦倒长终,内心充满痛苦和烦闷。“已悲节物”、“忍委芳心”两句诗就有屈原“老冉冉其将至,恐修名之不立”(《离骚》)之意,感叹时不我予,想有所作为,但现实情况不允许,实在无可奈何。

  五、六两句笔法一变,由隐到显,追忆自己受令狐楚恩遇的往事。“细路独来当此夕,清樽相伴省他年。”小路独来,回思往事,早年在重阳节自己曾伴令狐公同饮。想令狐公在日。对自己积极奖掖。大力提拔,“每水槛花朝,菊亭雪夜,篇什率徽于继和。杯觞曲赐萁尽欢。委屈款言,绸缪顾遏” (《上令狐相公状》)。那时自己多么惬意啊!令狐楚的这些恩顾,诗人是念念不忘的。大中二年重阳节就专门写过《九日》一诗,表达自己的怀念之情:“曾共山翁把酒卮,霜天白菊绕阶墀。十年泉下无消息,九日樽前有所思。”

  七、八两句是对诗人此时想起令狐楚一个交待:“紫云新苑移花处,不取霜栽近御筵。…‘紫云”一作紫微,指中书省。唐开元元年改中书省为紫微省。后虽在开元五年复旧称,但人们此后常以“紫微”代中书省。“紫云新苑移花处”指令狐绚官中书舍人。令狐绚是令狐楚之子,又是李商隐的故交,《新唐书·令狐楚传》记载令狐楚帅河南之时,十分欣赏李商隐之文,并“使诸子游”。照理,他总该对李商隐有所汲引了吧?可是李商隐娶李党王茂元之女为妻之后,令狐绚认为他“背恩”,根本不予理睬。诗人一再陈情,也得不到谅解,所以在诗的最后说他“不取霜栽近御筵”,即不向朝廷荐举他。正是由于令狐绚的冷遇和排挤,所以诗人才一再提起令狐楚,表现自己的不满和埋怨。在大中二年的《九日》一诗中,诗人在回顾令狐楚的恩顾之后。就指责令狐绚“不学汉臣栽苜蓿,空教楚客咏江篱。”因此,此诗在抒写自己沉沦困境的同时,便流露出对令狐如此冷漠的怨望。

  这首诗突出特点是构思精密,立意高迈。诗人自己似乎很清楚。有意识地避实就虚,采用象征的手法,不作平直语。字面上除五、六两句外,句句写菊,又句句寄托自己的身世之感,别开生面,不落窠臼。尤其三、四两句“已悲节物同寒雁,忍委芳心与暮蝉”。含意精警,令人回味感叹。


创作背景

  这首诗作于大中三年秋天(公元849年),此时李商隐任京兆很留参军,精神上正处于非常苦闷的阶段。在仕途上他进取不利。这首诗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写的。

李商隐

李商隐(约813年-约858年),字义山,号玉溪(谿)生、樊南生,唐代著名诗人,祖籍河内(今河南省焦作市)沁阳,出生于郑州荥阳。他擅长诗歌写作,骈文文学价值也很高,是晚唐最出色的诗人之一,和杜牧合称“小李杜”,与温庭筠合称为“温李”,因诗文与同时期的段成式、温庭筠风格相近,且三人都在家族里排行第十六,故并称为“三十六体”。其诗构思新奇,风格秾丽,尤其是一些爱情诗和无题诗写得缠绵悱恻,优美动人,广为传诵。但部分诗歌过于隐晦迷离,难于索解,至有“诗家总爱西昆好,独恨无人作郑笺”之说。因处于牛李党争的夹缝之中,一生很不得志。死后葬于家乡沁阳(今河南焦作市沁阳与博爱县交界之处)。作品收录为《李义山诗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