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溪民方仲永,世隶耕。仲永生五年,隶尝识书具,忽啼求之。父异焉,借旁近与之,即书诗四句,并自为其名。其诗以养父母、收族为意,传一乡秀才观之。自是指物作诗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观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宾客其父,或以钱币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,不使学。
余闻之也久。明道中,从先人还家,于舅家见之,十二三矣。令作诗,不能称前时之闻。又七年,还自扬州,复到舅家问焉。曰:“泯然众人矣。”
王子曰:仲永之通悟,受之天也。其受之天也,贤于材人远矣。卒之为众人,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。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贤也,不受之人,且为众人;今夫不受之天,固众人,又不受之人,得为众人而已耶?
译文及注释
译文
金溪县有个百姓叫方仲永,祖祖辈辈以耕种为生。仲永出生五年,还没有见过书写工具,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。他的父亲对此感到惊奇,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他。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,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。他的诗以赡养父母,团结族人为主旨,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。从此,指定事物让他作诗就能立刻完成,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。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,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,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。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,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,不让他学习。
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。明道年间,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,在舅舅家见到他,他已经十二三岁了。我叫他作诗,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。又过了七年,我从扬州回到老家金溪,再次到舅舅家去,问起方仲永的情况,他说:“方仲永已经完全如同常人了。”
王安石说:仲永的通晓、领悟能力是天赋的。他的才能是上天赋予的,远胜过其他有才能的人。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,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。像他那样天生聪明,如此有才智的人,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,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;那么,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,本来就是平凡的人,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,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?
注释
伤:哀伤,叹息。
金溪:地名,今在江西金溪。
隶:属于。
生:生长到。
识:认识。
书具:书写的工具(笔、墨、纸、砚等)。
求:要。
异:对······感到诧异。
借旁近:就近借来。旁近,附近,这里指邻居。
与:给。.
养:奉养,赡养。
收族:团结宗族,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。收,聚,团结。
意:主旨(中心,或文章大意)。
一:全。
指:指定。
就:完成。
文:文采。
理:道理。
邑人:同(乡)县的人。
奇:对······感到惊奇(奇怪)。
稍稍:渐渐。
宾客: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,宾,本文的意思是状语。
乞:求取。
利其然: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。利,认为······有利可图。
日:每天。
扳:通“攀”,牵,引。
环:四处,到处。
谒:拜访。
明道:宋仁宗赵祯年号(1010年5月30日-1063年4月30日)。
从:跟随。
先人: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。
前时之闻:以前的名声。
复:又,再。
泯然众人矣:完全如同常人了。泯然:消失,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。众人,常人。
王子:王安石的自称。
通:通达。
悟:聪慧。
受:接受。
天:先天。
贤:胜过,超过。
于:比。
材:同“才”,才能。
卒:最终。
于:被。
不至:没有达到要求。.至,达到。
彼其:他。
已:停止。
耶:表示反问,相当于“吗”、“呢”。
赏析
(1)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?
答: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,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.
(2)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,原因是什么?
答: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,原因是"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",贪图小利,目光短浅,而"不使学".从道理上来说,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.方仲永"卒之为众人",是因为"其受于人者不至",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.
(3)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?
答:"伤"是"哀伤""感伤"之意.仲永,即方仲永,本文的一个"神童".文章以"伤仲永"为题,写的是可伤之事,说的是可"伤"之道理.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"泯然众人"的惋惜之情.本文借事说理,以方仲永为实例,说明一个人有天分是很幸运的,但是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,才能让人精益求精,更上一层楼,才能够真正成才. 如果不接受后天的教育,最终也会成为平常人。
(4)你怎样理解文中的"泯然众人矣"?
答:"泯然众人矣"一句点明结局,痛惜之意溢于言表,发人深省.再过七年以后,是方仲永的第三个阶段,才能衰竭,成为了普通人.
(5)作者主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?
答: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"不使学",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,说明天资固然重要,但没有好的后天的教育,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.告诉我们后天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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